「就是這樣,我從早上就有氣難消。手支著下巴,左思右想,突然想起妳,所以過來找妳。」

 

午後,惠美子來到學生時代的朋友立石規子昏暗的工作室向她訴苦。所謂的工作室,也不過是約十個榻榻米大小,鋪著木板的房間,散亂擺著油畫工具和畫布,正中央並排兩張破舊沙發。

 

「好羨慕呵!每天能做自己喜歡的事。」

 

「哪有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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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妳給我滾出去!甚麼要我走,你才該滾蛋!」跟往常一樣,吵架之後,丈夫敬三說:「好!今天下班,我就不回來了!」

 

接著把門一摔,揚長而去。天空烏雲密布,像要下雨。平常,細心的惠美子看到這種天氣,就會勸丈夫攜帶雨具;今天因為賭氣,結果甚麼話也沒說。

 

(好啊!你這樣待我,我也會報復!)

 

惠美子粗魯的清理早餐桌上的烤吐司、麵包屑,瞪著陽台上籠中的九官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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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如妳在書信上不斷提到的,為了鞏固夫妻關係,而建立共同的生活目標,於是向我提出一些方案。

 

例如:首先,計畫蓋一間客房,為了這個目的,夫婦兩人協力擬定方針,儲蓄、尋找工人。從妳的角度來看,這樣便能增進夫婦的團結、改善生活。

 

關於這一點,我對於老婆--妳的善意是不加懷疑的;可是,想要完成這個目標,打個比方,因為要得到牛角,而殺了牛,則是得不償失的。

 

妳記得嗎?我從鹿兒島回來,為了答謝吉富夫婦,想送他們較高級的漁具作為禮物。他們並肩坐在南街壕溝旁垂釣的畫面,依然鮮明的深印在我的腦海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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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麼說,就妳的立場也有很多不平跟不滿吧!可是呢,且聽我道來。仔細推敲,這種兩人間的拌嘴,其實是妳我婚姻觀不同所導致。

 

妳給表妹美知子的信件裡,強調夫婦是共同生活的一對男女。夫妻之間的愛情,根據妳的想法,是兩人在家庭方面、社會方面一步步前進、聯結而產生。

 

然而,我的感覺是......所謂夫妻的愛情並不是那麼制式。

 

我認為所謂的夫婦是這樣的......。我再舉一個例子,我們公司的吉富先生,妳也認識吧!妳應該還記得,他從總公司被貶抑到鹿兒島的事務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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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說過:「我變得不敢在妳面前表現散漫、伸展手足。」這當然不可照字面的意思來解釋。

 

所謂丈夫,並非只要求妻子作為共同生活的對象。在妳寫的信件裡面不斷的提到婚姻生活就是共同生活,我絕不認為僅只是如此。

 

男人有時候(不,是常常)要求妻子兼具母性,能夠包容丈夫無法顯露於社會的弱點和邋遢。

 

妳還記得我們婚後第一次爭執嗎?那天我喝了酒,夜裡很晚才回到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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