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個我們認識的人成了創作歌手!」
楊慧媚激動的向大學同學蔣瑗傳遞訊息。
「哇!難道是......」
蔣瑗知道媚退休後學唱歌,到處唱卡拉OK,自然會揣測媚指的是她自己。
「怎麼會是我。妳記得嗎?我有一個乾弟弟顏和,他曾經跟我們一起去翡翠谷。我說我愛唱歌,他說他也喜歡啦!可惜嗓子不爭氣;沒想到他後來竟然在歌唱比賽拿到冠軍,現在還創作歌曲。」
媚上了兩年的歌唱課,突然意識到課程過於緊湊,佔用她太多時間,便特地到課務室取消了報名。
由於忙著學歌,她已經好一陣子沒收聽廣播電臺的播音節目。生活回歸閑散,她習慣性的打開收音機,聆聽一向愛聽的古典音樂,意外得知顏和要主持節目,並且會介紹他自己的創作曲。
這喚醒了她遙遠的記憶。他早已不再停駐在她的心底裡,他不再使她的心海起波瀾,他不再令她飽受煎熬,他不再讓她痛徹心扉。她已然徹底遺忘了曾經承受過的椎心刺骨之痛。
既然他強調作品是親身經歷,媚臆測顏和會為兩人的交往譜下曲子吧!滿是疑雲迷霧,懸宕近半個世紀的無頭公案,真相總算要水落石出了。
她一個禮拜、一個禮拜耐心的豎耳傾聽。顏和最先講到的是他睡眠障礙,在黎明時分由睡夢中醒來所作的歌曲。摯友會出現在夢裡,陪伴他,與他合唱;他要對方停止哭泣,緊抱他,一同飛向彩虹的盡頭。
接下來的一首,他解說:
「愛,這個字是被歌頌過頭的。」
「我想盡辦法愛她,後來發現其實我更愛我自己。」
「我們本來就談得不多,也沒甚麼可談的了。虛浮的女孩!」
媚不明白。「那女孩」虛浮嗎?
關於第三支,他這麼解釋:
「妳不能強迫我去愛妳。」
「她心口不一。兩個不合適的人在一起,只會更加孤獨。不管她怎麼說,都不能強迫我去愛她,雖然她躺在我身邊。寫這首歌的時候我大病一場,嗓子全啞。」
緊跟在後,響起的前奏是一段輕快的搖滾樂。
蛤?是在說我。你為什麼對我誤會那麼深?把我想得那麼不堪?主詞、受詞應該對調吧!強迫對方愛自己的是誰?誰又會躺在你身邊。連遐想、綺念都沒有呢!你的想像力未免太豐富了。是為了充實歌曲內容而瞎編?你因我而開始唱歌,所以生病引發嗓子全啞?
你對「乾弟弟」的定義跟別人迥異?還是不肯承認失敗?你本身「醉翁之意不在酒」,也認定別人「心口不一」?一個前途未卜的小男生到底那一點值得愛。有人關心、擔心,願意無條件幫助你,就該知足感恩了吧!
媚立馬關掉收音機。